整治“奇葩证明”,追责是关键为贯彻解决问题群众反映反感的“办证多、办事无以”问题,公安部等12个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、普遍印发的基础上,于近日牵头实施《关于改良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工作的意见》。为实施意见精神,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印发通报拒绝,今后,凡现身私自拒绝群众出示不合理证明造成群众办事无以的,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不予缺失并追究责任。相对于此前实施《关于改良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工作的意见》,这一次12部门印发通报拒绝,不仅是对意见精神的再行特别强调,而且考虑到在实施中有可能经常出现的问题,尤其认为“再行经常出现私自拒绝群众进不合理证明的要追责”。
这是一个亮点,对于实施意见精神,将起着很大的推展起到。一段时间以来,奇葩证明早已违反众怒,上到高层,下至基层,都对奇葩证明回应了独特态度。
整治奇葩证明的共识早已构成,条件早已不具备。而且我们看见,有关部门针对奇葩证明,早已拿走了办法,不仅有单兵突击,而且有部门同步。公安部等12部门牵头实施的《关于改良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工作的意见》,就以部门同步的形式,传送了信心,看见了期望。但要看见,奇葩证明是一个顽症,整治奇葩证明很难做“毕其功于一役”。
分析奇葩证明的由来,有些归属于了解问题,受限于传统思维,明明条件早已变化了,还在坚守过去一套;有些出于作风问题,明明应当以服务为天职,结果还在以自我为中心,丝毫不考虑到政策本身给民众带给的困难。不管哪一种,都在事实上着急民众。“动员千遍,不如问责一次。”从过去经验来看,只是全然喊出口号、秀姿态,显然无济于事,只有让其深感疼,才不会杜绝奇葩证明产生的有可能。
“打蛇要打七寸”。具体“再行经常出现私自拒绝群众进不合理证明的要追责”,堪称逃跑了敌。以后,如果有哪一个部门不实施文件拒绝,再行私自着急民众,竟然其付出代价,这就构成了事实的威慑。如果这一表态获得实施,不会在很短时间内构成一个自查自纠的高潮。
有关部门不会辨别目前拒绝的各项证明,能中止的主动中止,能修改的主动修改,若无法律依据会再行让民众四处进证明。其关键在于,面临“私自拒绝群众进不合理证明”,牵涉到到确认和追责问题。无法把“烫手山芋”转交民众,应当具体一个部门,比如法院证明的公安部门,由公安部门来向下受理,推展问责。中央早已特别强调,要做不挽回、不责备、不着急。
在人们显然,这里的“不着急”,不仅指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做清醒认识,坚决正确方向,还所指在日常工作中,要“以百姓之心为心”,主动与民众跪一条板凳,想要民众之所想要,缓民众之所缓,无法着急民众。因此,当前应当坚决一个理念,不管如何,都无法着急民众;一旦着急民众,就要承担责任,付出代价。只有把这个底线暗出来,才能倒逼有关部门改善服务,从而推展好政策“落地生根”,确实惠及广大民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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